高级访问学者计划

计算物质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高级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

(2015年3月修订)

 

为促进本实验室开放工作,提高实验室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水平,促进和规范实验室高级访问学者计划的管理以及资助经费的使用,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办法,特设立本办法。

一、实验室高级访问学者计划作为实验室开放课题的一种形式,主要通过资助海内外优秀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开展科研合作,以提高实验室的整体研究水平。

二、实验室设立“高级访问学者基金”,每年计划资助8名的优秀访问学者,每位高级访问学者最高资助额度为5万元人民币。

三、实验室高级访问学者计划常年开放申请,申请者可从实验室网站下载《高级访问学者计划申请书》并认真填写,纸质版申请书请寄送到实验室,同时通过Email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cpslab@fudan.edu.cn

四、实验室主任及实验室从事相关研究的两位学者,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,批准立项后,实验室将评审结果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。

五、来实验室访问的高级访问学者两年内访问时间为2个月,可间断执行,但两年内必须执行完毕。

六、访问学者申请条件:国内学者需是具备博士学位、正高级职称的教学、科研人员;国外学者需是具备博士学位、research assistant职级以上的教学、科研人员。

七、访问学者的经费使用范围:仅限于访问期间的实验材料费、资料费、国际(或国内)旅费、食宿费、市内交通费及生活津贴。生活津贴需根据访问学者实际在校工作时间,按照每人每天500元的最高标准给予发放。访问学者实际在实验室工作时间的核定由实验室负责,根据相关证明材料(机票或登机牌复印件,及签证签注复印件)确定。

八、访问学者在实验室工作期间,须无偿为实验室做一次学术报告;再次为实验室做学术报告,实验室将按照相关规定,支付访问学者1000元/次的劳务费。

九、获得实验室高级访问学者计划资助发表的科研论文,应在作者地址中标注本实验室的名称。实验室标注为:“计算物质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”(Key Laboratory of Computational Physical Sciences (Fudan University),Ministry of Education)。

十、本方案自2015年开始实施,由本实验室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计算物质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二〇一五年三月